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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分财产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3-05-31分享到:

  婚姻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之后通常即意味着离婚,而离婚则势必要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离婚了对方拒绝协议分割财产的,应该怎么办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离婚不分财产怎么办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万一对方不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万一对方不分财产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离婚不分财产

        二、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可以吗?

  必须要给抚养费;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四)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五)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六)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所述,在离婚时另一方拒绝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不分财产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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