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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同样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09-27分享到:

出嫁女同样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案例】
2005年新年, 远嫁外地的王婷回家探亲时,得知自己的两个哥哥在未同其商量的情况下,将父母遗留下来的7间房产和8万元存款给平分了。当王婷就此事找他们质问时,没想到他们竟以王婷是出嫁女为由,剥夺了王婷对其父母遗产依法享有的继承权,请问遇到这种情况王婷该怎么办呢?
【评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9条又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女子不论是已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我国《继承法》第10条还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上述规定,王婷与两个哥哥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于父母的遗产都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此,王婷可先找当地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继承她应当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若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对遗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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