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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算夫妻共有财产吗事 件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15分享到:

丈夫:妻子要共享MBA含金量

  周先生于1990年与杨女士认识,经过3年的恋爱,在1993年正式结为夫妻。1998年,由于意识到MBA的广阔就业前景,周先生从原单位辞职,到武汉某大学参加MBA班学习,在念MBA期间,除周先生靠零星的兼职工作赚取费用外,其学费、小孩及家里人生活费用主要由杨女士负担。2001年周先生从MBA班毕业,以10万元的年薪被福州某企业聘请为副总经理,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

  由于周先生的薪水足以支付全家人的费用,杨女士于2002年初从单位辞职,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但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周先生与杨女士之间的感情出现裂痕,频频争吵。今年3月份,周先生与杨女士意识到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弥补,于是协议离婚。

  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妻子杨女士对这个家庭付出比较多,所以在对共同财产分割时,他除要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外,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妻子。“对于妻子的这些要求,我都答应了,但没想到她却提一个要求,让我陷入了两难选择。”原来杨女士认为周先生念MBA的钱是她辛辛苦苦劳动提供的而且也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现在周先生利用MBA赚钱,这些钱也应算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要求周先生离婚后,每年都要将薪水的10%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给她。

  但周先生对妻子的这个要求难以接受,他认为虽然念MBA的钱是由妻子提供的,但其中也有自身努力的结果,况且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婚姻持续期间赚的钱,而离婚后赚的钱根本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凭什么要分一部分给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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