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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证成突破口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18分享到:

在加拿大法院的起诉书上,记者发现两当事人关系部分称,原告与被告于1983年1月22日在中国河北省任县结婚,结婚证书及翻译件已经归档。
  而在2005年10月11日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中,“婚姻”再次成为争论焦点。王俊通过有效途径获取证据,王俊与姜玲的结婚证为假证件。王俊在起诉书中称,妻子“利用虚假夫妻关系大肆侵占原告房产、汽车等百余万元财产”。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屈茂辉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法律,结婚证是证明两人合法夫妻的惟一凭证,此案的突破口就是结婚证。
  按照王俊的说法,两人之间的结婚证是姜玲一手在任县办理的,这让他对其合法性产生过怀疑。两人为什么没有正式取得结婚证?王俊说,是因为他一直对父母怀有愧疚感。
  1990年春天,看上去30岁左右的姜玲经人介绍来到王家做保姆。慢慢地她和王俊之间竟然有一些桃色传闻。王俊的父亲王耕山非常反感保姆与王俊之间的传闻。
  姜玲一直表现得非常能干,对父母也照顾得很好。但王耕山一直提醒儿子,姜玲这个人很聪明、有心机,从表现言谈觉得姜玲的生活经历非常复杂,也弄不清她的底细。“胆子挺大”、“经常抄歌词”、“到哪里都能办事”……这些是王俊当时对姜玲的评价。
  王俊至今还能回忆起母亲当时无奈的眼神,她半瘫痪在床上非常难过,责备自己的儿子:“不听老人言,吃亏在不远。”母亲坚持不要姜玲照顾,求人另外找保姆,企图赶走这个出身卑微的女子,心地善良的王俊开始安排姜玲在公司上班,直到1996年母亲去世之后。
  怀着对母亲的愧疚,王俊一直认为母亲的死是因姜玲而起,乃至后来也经常责备姜玲害死了他的母亲。
1996年,虽然父母都已去世了,但父母的同事也经常提醒王俊,说姜玲不简单,王俊在办结婚证的事上又犹豫了。而此时的姜玲又哭又闹,王俊也就只好让她一个人回去办结婚证。
  王俊在河北任县民政和公安部门查询时,发现了一份姜玲1986年亲笔写的起诉状,起诉她当时的丈夫苗某某,要求离婚,她当时用的居然是音义不同的另一个名字“姜××”。王俊同时发现,姜玲的身份证也存在伪造嫌疑。
  在10月11日的法庭上,王俊说,既然结婚证是伪造的,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钱也应归还。姜玲则在法庭上辩称结婚证是补办的,身份证号码的问题与本案并没有多大关系。据悉,姜玲的父母也提起诉讼,要求王俊“归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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