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财产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22分享到:

离婚时我们的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据此,你与丈夫离婚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他应补偿给你10万元。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