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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要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9-07-31分享到:

  导读:夫妻离婚最不能少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为了不与对方分财产而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情形时有出现,那么要是离婚时发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要如何解决?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一)恶意转移财产法院会追究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夫妻一方应当提供对方转移或隐藏财产的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如果夫妻一方主张另一方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毁损、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在对方不配合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但是应当提供有关的线索,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房产地址等等。

  二、夫妻一方将房产卖给自己的近亲属,该怎么办?

  在夫妻感情恶化时,如果一方私自将房产转移给近亲属,比如以赠与的方式或以非市场价的价格转移财产,此时,获得财产的一方,不构成善意取得财产,对于恶意处分的房子可以依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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