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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怎么分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2-24分享到:

  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当中,最主要的无疑是离婚后房产的分割的,但是要如何分割才是最正确最符合法律规定的呢。所以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房产怎么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

  1、婚后共同买房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款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3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的市场价值大大提高,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产权直接判决。

  6、父母出资买房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一般来说,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视为借贷关系,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共同买房型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二、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③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④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⑤取证。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①契税按产价2%;②印花5元。

  费类:①登记费80元;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③工本费20元。

  三、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多生是非。

  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必须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离婚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所说的资料,还应该提交公正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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