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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失踪了财产怎么分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10-06分享到:

  在对方失踪了的情况下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话应该是属于另一半的财产可以由另一半的父母或成年的子女代管,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失踪者的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个人财产,抚养权的话只能是归自己了,因为对方失踪,抚养孩子的压力只能落在自己一个人身上。

  离婚失踪财产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对方失踪的话,孩子只能归自己抚养。新婚姻法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方失踪跟故意不出庭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特别是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上,绝不可能再配偶失踪了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就归自己一个人所有了。如果对方是在自己起诉离婚了以后才失踪的,很有可能就是故意不出庭,必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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