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财产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1-03-18分享到: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了的话,那肯定是会对夫妻名下的一些财产进行分割的,比如房子、车子以及银行存款这些,都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在分割完成后,可能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等。那么离婚怎么办理财产分割手续?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怎么办理财产分割手续

  婚姻法对于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

  1、首先,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夫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夫妻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没有调查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请不要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遇到的麻烦,往往没有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

  5、很多人会忘记夫妻双方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其他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其中还要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

  三、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