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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几年内能够重新分割财产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2-06-16分享到: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和诉讼,但是两种方式都逃不过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问题,这也是离婚时双方最关心的,既然感情没有了,那自己的利益不能受到侵害,这是属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激发的,那么离婚几年内能够重新分割财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几年内能够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离婚三年内,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扶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夫妻可对财产进行约定吗

  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被约定的财产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可以是财产的全部,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

  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约定。

  约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但以书面约定为宜,必要时还可办理公证手续。

  如是口头约定,须有证人证明。

  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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