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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是不是房子判给谁就由谁承担房贷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2-09-27分享到:

  夫妻不管因何种原因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之时都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有房产的也要进行分割和过户。那么,离婚时是不是房子判给谁就由谁承担房贷?夫妻离婚房产证如何过户?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时是不是房子判给谁就由谁承担房贷

  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二、夫妻离婚房产证如何过户

  夫妻离婚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如下:

  房屋要取得合法的产权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所以夫妻离婚时,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可以了得房屋完整产权后,再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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