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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2-12-30分享到: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但凡设计离婚案件的,十有八九纠纷集中于财产方面,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因为夫妻身份关系的消失,共同财产自然就失去了共有的基础,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对于一些离婚时未分割或者分割后又反悔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或者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15日内可以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有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要写清楚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要写清楚代理人的身份情况。正文部分主要写清楚答辩的理由、答辩请求以及所依据的证据;答辩的理由要针对原告或者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尾部一定要答辩人签名并清楚所提交的法院及答辩时间。

  三、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要界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需要看法院是否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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