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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方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7分享到:

  大家都知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就可以协商离婚,若一方不同意协商离婚的,则可以起诉离婚。但是有几个特殊时期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例如哺乳期或者孕产期等。那么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一、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男性在女性哺乳期的时候是不能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得到双方财产的大部分或者是全部。另外,女方还可以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及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需要算到孩子18岁。

  如果双方都没有错,因为其他原因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求得到一般的财产,另外还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男的这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以及教育费。双方提出离婚后,法院会先做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二、哺乳期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三)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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