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程序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程序

夫妻感情不和应该离婚吗,离婚有什么程序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1-07-28分享到:

  我们知道,当夫妻之间产生破裂之后,一般都会选择分居,那么分居两年后应当如何办理离婚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国婚姻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呢?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不和呢?夫妻感情不和应该离婚吗,离婚有什么程序,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应当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二、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③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④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三、夫妻感情不和应该离婚吗,离婚有什么程序

  1、第一次,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