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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还需要付抚养费吗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19分享到:

  协议离婚,丈夫把所有财产属于他的妻子和儿子也都是由他的妻子的支持,他就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支持,但最终被儿子法院要求赡养费……

  李先生和他的妻子王氏协议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财产全部归王女士李,王女士寄。母亲的生命通过在学校里生活需要父亲索要赡养费,李有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支付津贴补贴。李爸爸到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声称,原告李2009april父母离婚后原告母亲抚养。母亲的收入有限,原告为学校和生活费用需要由原告,母亲独自承担维修费用是困难的。由于起诉要求父亲支付的日期我养的费用每月500元。

  被告人李认为:2009april离婚协议写王女士提出原告,没有分享共同财产。被告将属于我的财产作为原告的教养给王女士,因此,被告不应支付的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有义务赡养费支付赡养费,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父母任何超过合理数量的协议或裁决要求。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理由,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被告应支付适当的。被告辩称其主张的事实,因为缺乏证据,不予受理。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收入情况。每月维修费金额的,法院decided400元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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