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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一方有吸毒史可以变更抚养吗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9-17分享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吸毒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吸毒行为屡教不改的,其配偶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而离婚需要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那么抚养孩子一方有吸毒史能不能要回抚养权的?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抚养孩子一方有吸毒史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吸毒史的,如果戒毒后没有再吸的,一般是不能要回抚养权的,如果吸毒屡教不改的,可权请求变更抚养权。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配偶吸毒,起诉离婚第一次就能判离吗

  如果说夫妻中一方希望通过起诉来解决离婚问题,作为原告,应该要先了解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由此可知,如果配偶有吸毒的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话,那么另一方通过起诉离婚是可以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还可以这样做:

  1、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一审判决不生效;

  2、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3、等一审判决生效后,选择是否再次起诉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我们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吸毒史的,如果戒毒后没有再吸的,一般是不能要回抚养权的,如果吸毒屡教不改的,可权请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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