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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坐牢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9-17分享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是需要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不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给付抚养费的责任,那么一方坐牢一方无能力抚养离婚孩子归哪一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以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一方坐牢一方无能力抚养离婚孩子归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坐牢一方无力抚养孩子的,孩子可以由具有抚养能力的其他亲属抚养,例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抚养权归属应考虑的原则

  1、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知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坐牢一方无力抚养孩子的,孩子可以由具有抚养能力的其他亲属抚养,例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这方面问题,可以来我们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会给您最为精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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