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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抚养费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10-06分享到:

  对于离婚案件,夫妻两人经过法院的离婚判决后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方,另一方必须按时给予孩子的抚养费用。很多时候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可能在离婚后又重新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对离异家庭的孩子就不再重视了。那么不付抚养费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一、不付抚养费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不付抚养费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父母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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