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子女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子女

探视孩子能否过夜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1-03-18分享到:

  对于探视权,一般都是由没有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行使的一项权利。很多人在行使探视权过程中都想要把孩子接到自己的住处,跟自己培养感情。但是,却没想过也许这样的不被允许的。那么,探视权可接走过夜吗?以下为您介绍。

  一、探视权可接走过夜吗如何行使探视权

  一般情况下是不包括接走孩子过夜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只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所以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当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你的探视给孩子心理带来不良的影响,她有权申请让你停止探视。探望权是指父或母对与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具有实施联系、了解和增加感情因素的所享有的权利或者情感利益,婚姻法上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

   二、哪些情况下探视权应当中止

  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2、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3、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三、探视权执行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调解原则。

  (三)处罚、教育与实效相结合原则。

  (四)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原则。

  (五)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