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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什么形式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3-05-31分享到: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什么形式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什么形式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协商变更与诉讼变更两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什么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也可以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

  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也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如果双方都自愿变更小孩抚养权,双方只要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除此之外,还要遵守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如果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那么法院会支持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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