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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存在的三种情况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2-18分享到:

  这些变化包括增加抚养费,以减少和消除这三种情况。必要时增加子女抚养费,除了调价,难以维持孩子的生活费的原数额;或子女升学,实际成本超过外部支持的金额,也可能是由于儿童患,支持各方都无法支付所有医疗费用;或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有显著增加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显著差异之间的儿童和他们的生活水平等。相反,有给付义务的父亲或母亲的一边,在特殊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减少付款的情况,主要指的是一个付款,由于长期疾病或丧失工作能力的经济是非常困难,无法支付的金额,根据原,的人能买得起的儿童托儿支持支付大多数人来说,可以要求减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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