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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能判离吗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2-11-28分享到: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感情破裂的时候,是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同时也是可以选择离婚起诉。那么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能判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能判离吗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需确定夫妻双方关系有无调解可能,如只是误会或短暂的情绪冲动,社区委员会等机构及双方亲人将会进行调解,但涉及家暴、大型赌博及其他刑事案件等个人不建议调解。

  第二,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男女双方自行清算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清算完后双方达成共识,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查明双方无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异议后,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

  第三,男女其中一方申请离婚,或双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意见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的,将由社区委员会调解,或当事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将直接判准予离婚。如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有重婚罪的,婚姻期间与其他异性同居的;涉及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情况的;以及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及以上的;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失踪,无法寻得踪迹。

  第四,妇女妊娠的特殊时期,《民法典》对于这个离婚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妻子在怀孕期间,丈夫不得申请离婚;分娩一年的哺乳期内或堕胎、滑胎的六个月内丈夫不得申请离婚。当然,此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上述第三点的准予直接离婚的条款不受第四点的限制,即如女方在怀孕期间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吸毒、重婚、赌博、家暴等均是不允许的。

  第五,关于现役军人的婚姻,因军人奉献国家,对家庭的照顾时间及精力受到了限制。所以,我国《民法典》对现役军人的离婚问题也做出了要求,如果是军嫂单方面提出的离婚,不得军人同意是不被受理的,除非军人做出了上述第三点的准予直接离婚的违反法律法规及道德操守的错误行为,如吸毒、重婚、赌博、家暴等。

  第六,除以上情形外,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最后,经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应遵守判决书。离婚后,抚养子女或父母,准许对方探望子女,并协助对方维系与子女的和谐关系。如双方有不妥当行为或拒绝给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人民法院将再次介入。探望子女期间不得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否则人民法院将终止其的探望权,待其行为整改、纠正后再恢复其探望的权利。

  三、起诉离婚感情破裂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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