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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小三”买房,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2-24分享到:

  老公给“小三”买房,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我丈夫在外面给小三买了房子,并且两个人在去年生了1个女儿,他在去年起诉离婚,我没同意,他在法院也公开承认有第三者,并且有孩子,还买了房子给第三者. 但他在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两人公开一起生活,因其在本地是个小老板,有一定知名度,周围人都知道他们不是夫妻,这样他算不算重婚?我想问: 1、我可不可以告他重婚? 2、我现在可以起诉第三者,要回我老公赠与的房子吗? 3、第三者以前是我老公厂里的女工,我可以告她破坏婚姻吗?

  律师

  1、要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

  2、你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表见代理行为,未经过你追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可以主张撤销该赠与;

  3、目前没有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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