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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3-05-31分享到: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无法协商离婚的,往往会选择诉讼的方式起诉离婚,那么你知道离婚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一)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三、宣告失踪缺席判决离婚的法律后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宣告失踪和死亡法律后果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 其与配偶纳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无需再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即可与他人结婚;在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前,该婚姻关系不存在; 如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死亡宣告被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以下情况除外:生存配偶再婚且再婚关系依然存在的;生存配偶再婚后又离婚的;生存配偶再婚后其再婚配偶又死亡的。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其合法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除非其配偶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缺席判决离婚的法律后果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其婚姻关系依法解除,除双方复婚外不存在夫妻关系恢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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