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子女能否继承中国父母的遗产
现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交流发展速度快,很多人看到国外的福利好就想着要自己的子女加入经济发达的国家,享受到福利,虽然子女可能因为政策的原因一出生就是外国籍,但是父母不会跟着变成外国籍,那么外国籍子女能否继承中国父母的遗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外国籍子女能否继承中国父母的遗产
1、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外籍子女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与他(她)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书还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如果华侨或外籍华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继承权公证,委托授权书公证、认证
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书、遗嘱等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审核后,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来中国办理继承事宜,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代办房产继承事宜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书也应按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3、房产继承诉讼,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中国法律
华侨、外籍华人因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发生纠纷时,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华侨或外籍华人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适用房地产所在地的法律,即适用中国法律。
二、公民遗产继承范围有什么
1、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建筑等不动产;
2、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3、公民生前种植的林木、喂养的牲畜、家禽;
4、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个人的储蓄存款、生前的生活用品;
5、公民生前收藏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权可不可以放弃,怎么放弃
1、继承权可以放弃。
2、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
3、继承人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效力。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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