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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份遗嘱效力的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2-11-29分享到:

  我国的遗产的分配与继承一直是热门的社会话题。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代写遗嘱,录音视频等等,那什么样的遗嘱方式才是合法的呢?写遗嘱怎么写才有效?我们就来看一下,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父母立遗嘱怎样才合法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6、一般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在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证明才有效,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书立遗嘱的人自己书写并签署名称,因此印后签署名字的遗嘱会被确认为无效;

  7、代书遗嘱应当由代书人代书,并由遗嘱人签名并由代书人签名证明代书情况,由代书人和其他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名证明才有效;

  8、遗嘱最好经过公证。经公证的遗嘱,在数份遗嘱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公证遗嘱处理。有时办理公证不方便的,或者认为公证比较复杂的,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见证手续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书立遗嘱的方式。

  、多份遗嘱效力的顺序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写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才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财产能够为自己所希望的子女或者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子女继承。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自书遗嘱应符合下列形式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另外,自书遗嘱要想生效,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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