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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从楼梯上摔下,双下肢截瘫,丈夫起诉离婚,法律被驳回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19分享到:

  2008年5月,24岁的流芳镇女子刘霞与王龙(均为化名)结婚。同年12月,刘霞在娘家从楼梯摔下,腰椎骨折,双下肢截瘫。

  卧床的刘霞沉默寡言,患上抑郁症。2010年6月4日,王龙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起诉离婚。刘霞愈发痛苦,不同意离婚。

  法官认为,夫妻俩有一定感情,而刘霞现已残疾。虽然她父亲可将她送往医院治疗,但终无法代替王龙作为丈夫对她心理的安抚。在此情况下,王应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配合医院对刘霞进行救治,而不应坚持离婚。

  判决书生效后,刘霞也诉至法院,要求王龙履行丈夫扶养义务,法院判决王需每月给付生活费等共计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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