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离婚 老丈人公司忙讨房产
东方网12月15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因公司购房无法获取贷款,上海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医疗公司)老板曾以女儿邢燕(化名)名义在沪购买了一处房产。岂料,当女儿女婿关系不睦闹起了离婚,公司怕隐名“房东”身份房屋被视为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便起诉女儿要求讨回该房产。女婿姜冬(化名)认为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日前,静安法院判决涉案房产为医疗公司所有。2007年3月,医疗公司与邢燕以委托书的形式约定:委托邢燕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邢燕名下,但实际房屋产权归医疗公司所有。
此后,姜冬以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本市另一家法院起诉要求予以分割。
法院考虑到医疗公司与邢燕之间特殊关系,尽管邢燕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却无法证明购房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医疗公司要求确认上述房屋产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