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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别想反悔。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1-16分享到: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离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份“人身加财产”的合同,但它与其他普通的民事合同有区别--其他合同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签字时即生效,但《离婚协议书》却是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始生效。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双方虽然签字确认,甚至声明“该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协议也是不生效的。
此后再诉至法院,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声明“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均遵守该协议”,法官在判决时会根据该协议书的内容,并将其反映在判决书上,--但绝大多数夫妇没有这种约定;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无此内容,则该协议书对法官根本无约束力,法官会仅根据相关证据处理,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一方在《离婚协议书》上承认了婚外情等过错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数额的,法官一般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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