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财产

 上海家畅离婚律师网 > 离婚财产

裁员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评析】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3-02分享到: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已被明确列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特殊的补偿金的种类还非常多,如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龄买断款等。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二是医疗补助费。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寻找到新工作以前,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者有能力继续治疗疾病。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如将夫妻一方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该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本来目的。

【法律提示】

金融危机来临,很多人被裁员,但是这只是不幸的开始。因为没有工作,家庭开始不睦,配偶一方闹离婚,更不幸的是,对方还要求分割裁员补偿金。裁员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本站法律界认为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Copyright © 2018 www.lihu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9004637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5614号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