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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几点建议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2-05-25分享到:

  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前提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只有清楚地把握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才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好自身权益。

  如果你想要知道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就必须清楚地了解到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合上述所说,只有在《婚姻法》和《解释二》列举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的财产,并且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办法一般是根据平均主义原则来分配,但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适当给予照顾。对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有了一定的了解,一但发生感情破裂,也可随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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