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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财产分割案” 几年诉讼四次开庭第一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1-30分享到: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一起“亿元财产分割案”。贵州特色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赵国霖与前妻陈云霞离婚后,上亿的财产分割官司打了有两年之久。

  据贵州日报报道,自2000年起,陈云霞就向赵国霖提起1104万余元的财产诉讼,今年这次已是该案第四次开庭审理。

  民间土方铸就辉煌

  陈云霞是印江自治县土家族人,今年35岁。1988年,经人介绍在贵定与年长两岁的赵国霖相识,第二年结婚。婚后,赵在贵定服务大楼开了一个小诊所,陈则在马路边摆摊卖雪糕、凉粉,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

  1991年,陈云霞的妹妹陈云芳在体检中查出患了肝炎,陈在印江的一位远房外公采集了当地“酸汤杆”等野草,用自己的秘方配制成中草药,治好了陈云芳的肝炎,夫妻二人使用此方在赵的诊所开始为肝病患者治疗。由于疗效显著,1992年,夫妻二人将诊所移至贵阳,并成立了“贵州黔奇乙型肝炎防治研究所”,夫妻俩将配制的中草药命名为“益肝草”。1994年8月18日,“益肝草”获贵州省乙肝新药称号,获相关部门核发的药准字批文,进而成立了贵州黔奇药业有限公司。

  1994年6月,赵国霖与陈云霞发生纠纷,同年10月,赵在云岩区宅吉法庭起诉离婚,1995年5月31日,双方签订一份《自愿离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协议离婚签定后,男方一次性给女方益肝草70箱(冲剂)、散剂30件作为给女方的补偿,从1996年起,每月提供10件益肝草药品给女方,按当时市价计算,每箱“益肝草”的价值为1.4169万元。同时约定,陈可办第二门诊部,研究所和药厂由赵国霖继续经营,家庭财产双方各分一半,企业不因离婚而夭折,故暂不分割。1995年6月1日,在云岩区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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