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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3-06-01分享到: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是否有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是否有效

  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无效,婚内协议只对财产协议有效,不能约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不能通过财产约定书来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孩子抚养权归属只有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婚内夫妻双方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婚内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原则是被认定为无效的。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只有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约定的问题。一般认为,婚内的该类协议因为涉及人身关系而无效,抚养权除了是夫妻的义务,还是孩子的权利。不能完全由父母直接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时有约定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离婚时有约定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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