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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应该归谁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3-06-01分享到: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应该归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应该归谁

  女方提出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协商。在哺乳期、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可由父母商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判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孩子怎么办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提出离婚应该退男方钱吗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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