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特殊形式的结婚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1-11-29分享到:
1,领事婚姻(consular marriage):在驻在国不反 对前提下,一国授权其对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依本国 法规定方式办理结婚手续成立婚姻的制度. (1)必须取得驻在国同意(2)有些国家在领事婚 姻上实行对等原则(3)德国,日本等要求当事人 必须都是使领馆所属国民,法国要求男方必须是法 国人,澳大利亚等职要求一方是本国国民即可. 2,兵役婚姻(service marriage):一国派往外国 服役的士兵,在该外国经本国授权的特定人员依本 国法在军中为他们举行婚姻仪式而成立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