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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监护人能代替立遗嘱吗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7分享到:

  随着社会发展,订立遗嘱已经是很多人的选择,因为通过订立遗嘱可以很好而且有效的处分自己的财产。那么当自己失去行为能力的时候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代立的遗嘱有效吗?下面为您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

一、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

  不可以。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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